第160章 練劍! (第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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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後去徐州彭城,揚州金陵,豫州陳縣,荊州襄陽,益州巴郡五個城市,參加當地“州議會”對中央制定的《刑罰》的調整。
是的,他認爲“每個地方都有自己不同的特點,有的地方民風淳樸,並不需要太苛刻,因此懲罰可以降低標準。但有的地方刁民特別多,危害特別大,就需要加強刑罰處罰標準。”
如果是《刑法》還需要對照中央的《刑法》進行刪減。
那麼五大州的《民法》,他直接允許五州議會“自行制定”。
中央不另行制定《吳國民法》。
他直接讓《各州民法》取代了統一的民法典。
你會說這不是亂彈琴。
答案是,他就知道後世有個國家,各州各有各的法律。
結果發展了兩百年,莫名其妙成了世界第一。
這說明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