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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這個機會,林智驍輕聲問:“幺叔,你怎麼看?”幺叔搖了搖頭,道:“趙家瑜有不在現場的證據呀?”林智驍呶起眉頭問:“幺叔是指趙家瑜煮八寶粥的事情?”
幺叔苦笑着道:“還有他媽媽可以作證,雖然他媽媽不可以爲他作證,但從側面多少有點作用吧?”
這一點林智驍也承認,汪雲霞的話雖說不能當作法庭證詞,但多少會對調查人員的判斷起某種心理作用。林智驍心裏早已認定,法醫和李劍被殺和八嬸婆屍身上的手指被剁,肯定是趙家瑜所爲。可沒有任何證據指向趙家瑜,要怎樣來戳穿趙家瑜和他媽媽汪雲霞共同編織的謊言呢?
林智驍把事件過濾了一遍,按時間順序在腦中列了出來。
18:20警察發現自己後,請幺叔和自己到縣公安局來;警察手機告知身在縣醫院的趙雷軍;趙雷軍離開縣醫院;20:48到法醫室發現出事;20:59到達趙家瑜家。
這頭尾只有二個小時40分鐘的時間!趙家瑜要在這二個半的時間裏,完成回家將八寶粥用料下水浸泡、到法醫室殺人、帶走所有DNA樣本、回縣醫院剁掉八嬸婆手指、暴煮八寶粥五分鐘,從縣醫院接回他媽媽汪雲霞、溫火煮八寶粥100分鐘。
當趙雷軍到達趙家瑜家的時候,八寶粥已經涼到可以喫的了。縣醫院到縣公安局開車需要五分鐘,縣公安局到趙家瑜家要八分鐘。
趙家瑜如何在150分鐘之內,完成這麼多的三地操作呢?
如果自然冷卻八寶粥需要三十分鐘的話,那趙家瑜就必須在120分鐘裏完成所有的操作!
林智驍在心裏邊算邊組合着各種操作的排列順序,可算來算去時間總是不夠,都卡在溫煮100分鐘這個問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