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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七年前,也就是董成勇的兒子董智就文讀大二期間,在一個週末的晚上九時許,董智在郊區做完家教便步行返回學校。
爲節約費用,他獨自步行回學校,爲抄近路他選擇了穿過一片玉米地,結果在漆黑的夜晚他的腳不小心碰到了溝裏的一把鋤頭,讓他摔了一個跟頭。
這一摔讓他的手掌擦破了點皮,於是他爬起來後,用手操起這把鋤頭,狠狠的把它摔到溝裏去了,口裏卻在嘀咕:“真倒黴,一把鋤頭差點把我摔死了,我呸!”
正是這個動作讓他手掌的血留在了鋤頭的手把上,與一贓命案牽在了一起,至今還關在看守所裏。
第二天清早,睡在宿舍的他便被公安帶走了。
“董智,你涉嫌強姦殺人案,請跟我們走一趟!”
當公安找上門來時,董智被公安的這句話嚇蒙了,“警察同志,你們是不是搞錯了,我一直在學校上課呀。”
“少狡辯,把你的手拿出來。”警察立馬抓起董智的右手一看,果然看到了擦傷的痕跡,“哼,果然有傷口,帶走。”
就這樣董智在衆多師生中被警察強行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