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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拿不拿?
說真的嶽野很想拿,因爲相比冷兵而言,槍械的威力無疑是巨大的;而且,誰也不敢保證混混手中沒有噴子,帶把槍防身是很有必要的。
可問題是,拿了槍放哪呢?
整天帶在身上不現實,放在宿舍內又不安全,畢竟槍械不是刀具;帶着刀具回去,就算被石彥楓等人發現了,也可以用‘收藏’搪塞一下,但槍不同呀。
這玩意可是絕絕對對的禁品,是見不得光的。
如果不放在宿舍,總不能爲了一把槍再去租個房子吧?有那個閒錢,他還想多喫幾頓呢!
所以,他權衡了一番還是沒有碰槍,,至於這些槍械還能在暗門內儲藏多久,那就不是他需要關心的了;雖然警方暫時還沒找到這裏,但一個樂器行長期不開張營業,總會慢慢有人發現端倪的。
拿好裝備,他又打開保險箱將裏面的現金一併收了,這才抹去痕跡退出了樂器行;隨後把口罩、鞋套等物分批扔進不同的垃圾箱內,招手攔了一輛車回到了雲大。
爲了轉移室友的注意力,他還特意買了三分夜宵,走進宿舍內隨意的將包往地上一扔,遞過夜宵道:“喫夜宵了,都忙啥呢?”
“看小說。”單小魁晃了一下手中的小說,接過夜宵掃了一眼他仍在地上的包,問道:“人找的怎麼樣?能解決麻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