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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音剛落,警察又是一警棍抽打在顧明宇身上,這一次警察沒有用棉墊墊着,直接打在了顧明宇的胳膊上,頓時一股錐心刺骨的疼痛從手臂上傳來,要不是打在肌肉上肯定骨折了。
另一名警察也厭惡的走過來,一把抓着顧明宇的頭髮,“你籤也得籤,不籤也得籤。別怪我沒給你機會,是,我們不敢把你弄死在這裏,但我會讓你生不如死!”
顧明宇倒吸了一口涼氣,忍着胳膊上傳來的痛楚,咬牙撐着,對方不肯罷休,甚至用手掐顧明宇的脖子,能用的招數幾乎都用上了可惜還是沒能讓顧明宇簽字畫押。
這兩名警察之所以這麼賣力是因爲得到了上面的指示,天亮之前必須要簽字,否則就會受到處置,爲了保住自己的位置他們已經忘記了身爲一名警察的底線,也忘記了法律,只想着讓顧明宇儘快簽字。
另一邊的李峯跟何平倒是沒有顧明宇這麼慘烈,因爲他們已經簽字了,一開始還在堅持,但被打了幾分鐘就不堪痛苦,被逼無奈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不過最讓人頭痛的還是嚴豔,畢竟身份擺在那裏,打不能打罵不能罵,只能勸說,所長副所長輪番上陣進行勸說,可惜沒有任何效果,嚴豔從頭到尾都沒有開口,更不可能簽字。
當嚴豔和顧明宇等人在北河縣受訊的時候,廣城那邊也接到了消息,得知嚴豔和顧明宇他們被北河縣的警察帶走後,周志雄同樣很震驚,他事先也不知道有這樣的事。
得知他們是因爲命案被帶走時,廣城縣縣長周志雄才意識到出了問題,而且是大問題。
從情人牀上坐起來後,周志雄對着電話裏廣城縣公安局局長阮衛東說道:“你們是什麼時候得到消息的?他們被帶走多久了,有沒有可能是誤會,雖然嚴豔這人有些恃才傲物,但不可能做出殺人放火的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