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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衆人準備聲討的時候,劉書記忽然說道:“明宇同志,話不能這麼說,他們之所以阻攔你,主要是因爲不知道你的身份,化工廠也有自己的機密,那是他們的根基,不想被外人看到也是理所當然的!”
“正所謂不知者不罪,明宇同志剛來上任,別說是他們,只怕縣政府的人也不一定全部都認識你!”
顧明宇對劉書記僅存的一點好感頓時蕩然無存,自己堂堂一個副縣長險些被人毆打,他竟然輕描淡寫說不知者不罪,這還是人說的話麼?
連市委書記顧明宇都敢拉下馬,何況一個縣委書記。
現在顧明宇嚴重懷疑對方是不是和化工廠有利益輸送,否則一個縣委書記怎麼說出這種話,公然袒護化工廠!
顧明宇笑了笑,說道:“照劉書記這麼說,我昨天要是被人打死在那裏,是不是也可以用不知者不罪來掩蓋他們的罪行,一個副縣長被人毆打,不是一句不知者不罪就能掩蓋過去的。”
“這是犯罪,這是違法,劉書記應該比我更清楚!”顧明宇正色道。
劉書記始終保持着笑容,但是他的話卻讓人有些心寒,“明宇同志的反應未免有些過激了,大家都是過來人,誰還沒被人誤會過,副縣長難道就應該高人一等,別人誤會一次就要扣上違法犯罪的帽子?”
誤會和打人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劉書記卻把這兩者相提並論,顯然是想避重就輕。
連政法委書記張超都看不下去了,“劉書記話不能這麼說,違法犯罪就是違法犯罪,和認不認識顧明宇同志沒有因果關係,難道一個普通人進去就可以白白遭受毆打?顧明宇同志肯定事先表明過自己身份,而且他是去調查環境衛生問題,工廠理應全力配合,但他們非但不配合,還動手毆打,若是不給予相應的懲罰,誰能保證他們不會做出更過分的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