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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想想,我昨天的謀劃還是有很多漏洞的,比如柴娟和我穿着不同的服裝,比如那個無端被捲入漩渦的外賣小哥。
以柴娟和焦巖的能力,萬一調取附近的監控錄像,就清楚那天有兩個柴娟先後出現,其中一個用的是備用鑰匙,而且出門的時候也是先後離開的。
這樣一來,那麼這把火就很有可能燒到我的身上。
我該怎麼辦呢?是靜觀其變?還是主動出擊?
如果選擇前者,僥倖的話,那就什麼事情都沒有,可是不怕一萬就怕萬一,萬一柴娟順藤摸瓜找到我的破綻,說我違反賭約競爭規則,那我豈不是任人宰割了嗎?說不定還會連累那個無辜的外賣小哥呢?
我思慮再三,決定先下手爲強,在柴娟和焦巖反應過來之前,先去找他們,把證據擺到桌面上,等勝負已分的時候,就算是柴娟回過味來,黃花菜都涼了,縱然她本事再大,也註定是回天乏術。
我越想越得意,哼了一聲:“柴娟,縱然是你奸似鬼,也得喝老子的洗腳水!”
可是我正要出門的時候,突然打了個寒顫,我記得公司對面的那座樓房也是柴娟買下來的,不過還沒有正式啓用,平時大門是鎖着的。
而按照拍照片對應的角度來看,那間屋子也是屬於柴娟的私人領地,閒雜人等是不得入內的。那麼是誰拍下來這張照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