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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北边公社一个社员,赶着牛车拉着一车的各种青菜和野菜进京了,快来到河边的时候,远远的看见了河边有一双鞋,心里咯噔了一下子,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走近一看,一双不算新,但是很干净的鞋,呈丁字摆放,其中上面那一横鞋跟朝着水面。这下妥了,就是最坏的情况,有人投河了。赶紧赶着车,直奔派出所而去。

投水之前,把自己的鞋放在岸边,这已经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了,就是为了告诉别人,我投水了,而且摆放也有一定的规矩。这其实在当时,有两个用处,一是证明自己的清白,一个女子在过去突然失踪了,大家第一反应是被掳了,或者私奔了,这两种情况都会影响自己的名誉,所以为了自己能清清白白的去,必须要在岸边留下证据。另一个就是为了告诉办案人员,我不是他杀,不用费劲找凶手,也算是给自己最后积一点阴德。

警察速度非常快,骑着自行车就来到了事发地点,然后马上分批下水去找,真就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警察也是懂这种门道的,这绝对是有人投水了。万幸现在的天并不算冷,水温勉强可以接受,而且护城河水流极慢,甚至有些地方已经填上了,这一段是比较靠近自然河流,才保留了下来,所以水流就更慢了。警察就在鞋子下游几米远的地方,发现了人,尸体保存完好,衣服里面塞了不少石头,费心费力的把人拉上来之后,又运回到局里,又专门联系了刑侦的同事,这种事,首先要排除他杀。虽然现场是自杀的现场,但是不能排除有人伪造现场。

经过坚定,基本可以确定是自杀之后,就立刻开始了辨认工作,首先就是联系附近的公社,过来领一下照片,然后带回去好好打听一下。王主任知道这件事儿之后,拍了薛办事员去领照片,薛办事员负责不少大院和居委会,很多人他都认识,顺便看看,有没有可能直接认出来。而王主任则准备去大院看看,为什么今天三个义务劳动还跑了一个,实在是太过分,这就是无组织无纪律,这点处罚都不想接受。

但是到了大院之后,大家也都说今天早上没见过她,昨天她和她儿子吵了一架,然后穿的整整齐齐的出去了,呆了好长时间,才回来,回家之后大家就再也没见过她。但是这话让冯小楠听到了,“我什么时候和我妈吵架了,你们不要血口喷人,我昨天心情不好,买了一瓶酒,喝醉了,就睡觉了,我连我妈什么时候回来的都不知道。”

“谁血口喷人了,你装什么洋蒜,你昨天就是和你妈吵了一架,让你妈去偷东西,还让你妈去死,你还说你媳妇跑了,院里好多人都听到了,晚上回来一个个对峙都行,有胆子做,没胆子认的怂包。”

“你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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