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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凌哥,如果棒梗在院子裏偷東西,我在點心或者肉上下老鼠藥,出了事,按照咱們這裏的情況,要怎麼處理,真按照他不偷就不會出事,報了警也不怕嗎?”
“想啥呢,現在成文法根本就沒有幾部,刑法這一塊參考的一個是公序良俗,一個是前朝的刑法,另一個是刑法的幾版草案,但是歸根到底,不是法治,是人治。這裏面,情況就很複雜了,你要是被偷過一次,然後被大院裏壓住了,沒報警,認了,然後這麼幹,大概率會按照故意殺人處理?”
“爲啥?”
“你說呢,你被偷了,你不應該主動去報警嗎,該批評批評,該教育教育,直接把人往工讀學校一送,哪裏還有這麼多事。大院裏三個大爺因爲各種原因不讓你去,或者武力威脅不讓你去,你是被人打斷腿了嗎,第二天不會去啊,連三個大爺一起告了就是了,如果你認頭賠償那是活該。結果你不報警,在明知道會有人繼續偷的前提下,還要下藥,不就是故意殺人嗎。後面有了成文法,對這種情況還有各種判罰呢,更別說這個時候了。至於另一種情況,第一次偷東西,大概率就是沒事賠錢,有事坐牢了。人治嗎,法律標準是要高一點的。而且從街公所到街道,到公社,都在強調,受到不法侵害的時候要尋求國家幫助,不要私自報復,你說不懂都不行。”
“可是許大茂的雞被偷了……”
“城裏不讓養雞,這個規定你知道吧,許大茂違規在先,你讓他報警他敢嗎,那不是別人不讓他報警,而是他自己不敢,這個你明白吧,而且我覺得這裏面還有別的事,但是我不知道,總之這件事上許大茂虧着心呢,否則絕對沒有這麼簡單。”
“我之前看有人說,許大茂和何雨柱這麼大的仇,沒打何雨柱黑槍就算是仁義了,這事怎麼說有道理嗎?”
“有道理啊,只要許大茂的骨頭足夠硬,就有道理。首先來說,他能帶槍的時候都是下鄉的時候,咱們先排除有的時候是人家公社民兵來接的他,他不需要槍,廠裏的主動派遣,也不是一個人去啊,你得付出多大的代價才能買通另一個人。再說了,你以爲開槍是那麼簡單的,首先彈殼要回收,使用完之後要聯繫最近的公家單位,警察或者民兵來鑑定現場,並且回收彈頭,彈頭和彈殼這些要是對不上數,你可以去見證一下保衛部門的能力。
而且你這邊有了開槍記錄,另一邊和你有仇的人就死了,你說是不是得長一副硬骨頭。與其考慮用公家的槍辦事,不如冒險去黑市謀劃一下,最起碼那個指向性沒有這麼明顯。這種東西不要信,我不知道你有沒有去過類似的世界,但是我還是提醒你一句,這個世界雖然有一大票外來戶,但是它還是是一個真實的世界,有世界的基本規律,沒有所謂的主角,你要是還是抱着遊戲人間的想法在這裏待下去,恐怕不得善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