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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理取鬧,這完全是無理取鬧!
爲什麼我離婚,就得給凌家兩百萬?要知道當初結婚,我是簽了財產協議的,離婚得不到一分錢,即便是婚後所得,同樣是各自歸屬.
現在又憑什麼?要給兩百萬,才能離婚?
可是很快的,我就想通了,這所謂的兩百萬,定然是凌媽指示凌蕭蕭說的,爲的是拴住我!
如果凌蕭蕭執意不肯離婚,我也是毫無辦法的,因爲我手裏沒有確鑿的證據,可以證明她對婚姻的不忠.
可惡,太可惡了,人性惡毒,我沒想到有一天,會在我的家庭裏發生.
兩年了,難道凌家母女的眼中,僅有利益嗎?
我在凌家做牛做馬這麼久,竟然得不到她們一絲的認同!
倘若讓我跟蘇南借兩百萬來離這個婚,以他的實力,一定會借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