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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十三点头道:“想。”
祝依依便说:“大家都以为出国是件多么风光的事,却不知,求学是件多么艰难的事。我用了一年的时间,去了10多个国家,近百个城市,最邋遢的小城,最繁华的都市,最破烂的小巷,最璀璨的霓虹街,最好与最坏之间,让我看的一种东西,叫复兴。”
祝依依所说求学,是视觉与亲身感受的一种历练。只听她又接着道:
“我在澳大利亚认识了丽娜,在罗马认识的小四眼,在芬兰认识了杰克万,那时的我们,差不多可以用丐帮的十八代弟子来形容。
可就是我们这四个乞丐,最后一起进入哈佛的建筑系,轻松摘取他们设立的最高学位。
对了,杰克万在这之前,就已经是个颇有名气的设计师了,不过,这个名却是臭名,他在芬兰的几个作品,对被人家评为最烂之作,但我跟小四眼还有丽娜却深信他是个怪才,他只是被曾经的老板约束着,这种约束,往往能将最好轻易的变成最烂。
小四眼呢,以前是个黑客,他曾用一本普通的笔记本电脑,攻入了美国最著名商业帝国的机密系统,一度引起美国商业界恐慌,你也知道,美国就是靠先进的武器跟庞大的商融机构组成。
而然,小四眼最厉害的并非破译密码,而是三维制作,只要你敢想的东西,他就能在电脑里给你架设出来,他曾经看着‘盗梦空间’那部绝世之作,却牛-逼的说:如果导演能请他去,那么,这部电影里的空间结构还能逆天三分。
至于丽娜,她是我见过最懂得审美的人,它能将一栋平平无奇的建筑,刻画的让你无法想象,如果你给她一样世界上最丑的东西,她也能从中找出美的地方,你要知道,她身上穿戴的折合起来,不足RMB200块,可你觉得难看吗?你只能说,2000块的也不及她一半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