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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查到那個人的身份了,他是不夜城的一個經理,叫王偉,今年三十三歲,他年輕的時候嗜賭如命,後來老婆跟他離了婚,孩子被法院判給了他媽媽,後來他前妻就帶着他孩子去了農村老家,所以現在是王偉自己一個人在生活”
“因爲這個王偉之前有過案底,所以才查到了他。”
“他爲什麼成了不夜城的經理呢?”
“這個呀,在他老婆孩子都離開他以後,他有一段時間很頹廢,在後來在賭博的時候遇到了不夜城的南總,後來就當上了不夜城的經理。”
“這個不夜城什麼來頭?”
“這個是本是最大的賭城,雖然他的規模不及拉斯維加斯,但是這個賭城卻在全國很多地方都連鎖,也是頗讓警方頭疼的一股勢力。”
“就像我們雖然知道那是一個賭城,卻不敢動他,因爲這是上面的命令”
哦?想不到這個賭城竟然這麼有來頭,想想也是,在天南市的時候,反貪局局長李義國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嗎?
利益總是可以趨勢人走,俗話說得好,利益超過百分之一百便就會誘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