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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路上,剛纔沉默不言的林時忽然開口:“襲警要判多少年?”
一名警察不屑的道:“按照《華夏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四款,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林時嘴角閃過一絲邪笑,就在年輕的警察感覺到不對勁的時候,他的鼻子忽然被林時重重的砸了一下,鮮血一下子就流了出來,而旁邊的警察先是比較驚愕,他沒想到林時竟然會在這種情況下襲警。隨後他馬上掏出警棍對着林時一陣拳打腳踢。
被打的那名警察馬上制止了他,“算了,注意在公共場合的形象,把他帶回去,法律會懲罰這樣的人的……”
夏嶺看着坐在他對面一臉微笑的林時,頓時笑了起來,“你倒是挺聰明,知道要怎麼把自己留到警局。”
林時摸了摸肩膀上的淤青,不予置否的說道:“要知道羣衆演員的力量是強大的。而且我可不想每天睡覺都提防殺手來我牀邊陷害我。但是如果在警察局的話我卻不用擔心這個問題。”
“但是不一定要用鹹豬手這個途徑進監獄吧?還好沒有記者,如果有記者的話,恐怕你就得上新聞頭條了,而且是在最有名的百貨商場裏面,也難怪那個經理會再三央求警察不要給你戴手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