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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利特馬寧是這麼回答的:“我不願意見到那些衣冠楚楚的人,不願意總是在上樓梯的時候,還要摘下帽子和自己的鄰居打招呼。在公園裏,流浪漢有流浪漢的法則,我們絕對不會去多過問‘鄰居’今天過的怎麼樣。”
“也許……”潘琨忽然說道:“也許你想隱藏自己的一些祕密?就像把客人們遺留下的貴重物品藏在一個非常髒亂的環境中?”
如果利特馬寧真的想要隱藏什麼祕密,還有什麼地方是比混在一羣流浪漢中更加安全的地方呢?
“我?祕密?”利特馬寧立刻大聲叫起屈來:“天啊,你居然認爲我有祕密?我最大的祕密,就是曾經撿到過一塊客人遺忘在這裏的金錶,那可值不少錢呢。那個客人還曾經回來找過。”
“就沒有懷疑到你?”
“我說過,他們都是有錢人,即便回來找也只是象徵性的找一下,除非這樣東西對他們有特別值得紀念的意義。所以,我的原則就是,假如這樣東西對遺失者有特殊意義的話,那麼我就會悄悄的把它放在另一個地方,然後,想辦法的讓別人去發現……”
爲什麼潘琨現在有了一種這樣的感覺:
這些話都是利特馬寧故意對自己這麼說的?
難道不覺得他說的這些,其實對自己都很有啓發嗎?
可是再仔細想想,也不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