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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嘴狗血的高順被警察逮走的時候,高順還朝着已經快死的草狗怒罵:“你等着,下回再敢衝我叫,我非得咬死你!”
因爲這次的人狗撕咬大戰,高順一戰成名,從此有了“高瘋子”的綽號。
本來,龍振義看着高順有點拳腳功夫,還想把高順收在手下當個小弟,但是出了這事之後,龍振義就跟高順劃清了界限,這小子是個精神病啊,得不住哪天再把自己給咬了!
高順沒有什麼正經工作,整天在身上揣一把不知道從哪裏弄來的三棱刮刀,就靠着碰個瓷訛點錢,也不多要,三十也行,五十也可以。
很多人都認識高順,知道他是個神經病,訛的錢又不算多,一般人就都給他了。
高彬也不願意跟他多聯繫,但是覺得他能打架,有一股不要命的瘋勁,而且畢竟是自家堂弟,所以經常給他點錢,偶爾帶他喝喝酒,逛逛窯子。
因此,高順對他這個堂哥非常感激,接到堂哥的傳呼,立馬就趕了過來。
來到飯館,看到高彬這副慘樣,高順的眼睛立刻紅了,把三棱刮刀一把從懷裏掏了出來,叫道:“哥,誰打的你,給我說,我去捅了他!”
高彬擺擺手:“兄弟,咱們先喝酒!小六,把酒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