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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那天我在房間裏研究新的廣告創意,我媽打電話來了,噓寒問暖的,我也在想還是物以稀爲貴,沒見着我我媽也怪想我的。於是有點自我感覺良好了,談着談着話就往高了處說,我想也沒想就說,媽,您也挺想我的吧,要不我搬回來。我媽估計是被陸敘的電話嚇結實了,一聽這話當即就把電話摔在了地上,我聽到噹一聲心都碎了。這一什麼老太太啊,我不就隨便說了句我要搬回去住嗎,又不是說我殺了三四個人要跟家窩幾個月,至於嗎?我挺不高興地把電話掛了。估計我媽也覺得做得過了,連打兩個電話過來解釋說她不是那個意思,說我要回來她當然歡迎。我心裏吶喊着這年頭做人真虛僞,差點兒就想說“那好吧我回來”了。
電話響了第三次,我心想這老太太還真沒完了,於是接起來說,媽,我知道了,您真不是那意思。
然後就聽到電話裏劉編輯的聲音,他嘿嘿笑了笑說,林嵐,幾個月不見怎麼逮誰都叫媽啊?
我說,哦,劉編輯啊,您好您好,剛跟我媽鬧矛盾呢,您找我什麼事啊?
也沒什麼,就告訴你那本書我們出估計有點兒問題。
什麼問題啊?您可真幫幫我,那可是我親姐姐。
林嵐,你看過她的小說沒?這種東西國中生寫得都比她好,我知道你想幫她,可也不能騙我是你親姐姐啊,你姓林她姓姚,這姐妹可真夠親的。如果你實在要出,那我可以完全從幫個人情上給你出了,可是版稅和印數我最多給到百分之五和五千冊。
我聽了這話心裏在想怎麼跟顧小北交代啊。
掛了電話之後我就坐在沙發上考慮這個問題,最後決定自己幫姚姍姍貼點錢,把版稅升到百分之八,也就幾千塊錢,就當我欠顧小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