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被送進了戒網癮體校 (第9/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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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萬都沒了,林母面若死灰,氣得連話都說不出來。
就在這時,林父也匆匆從郊縣趕了回來,看到妻子一副快氣得昏過去的模樣,又恨又怒:“不就幾千塊嗎?行了,偷走就偷走了……”
林母的眼淚就沒停過,她吸了吸鼻子:“哪裏是幾千塊,他把我們銀行卡里的錢也全給轉走了……”
“什麼?都轉了?十幾萬全轉了?”林父簡直不敢相信,又重複問了一遍。
旁邊的警察點頭道:“沒錯,林先生,目前看來是這樣。你們要報案追究這件事嗎?最高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有規定,偷拿自己家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罰時也應與在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分別。如果你們強烈要求立案調查,可以追究林老實的刑事責任。”
關於偷拿自家財物,警方一般不會立案,不過受害人若是強烈要求立案的話,警方也不能不管,這一切端看林父林母的態度。
林父林母陷入了糾葛。
雖然兒子偷了錢,但他們也不想兒子坐牢,不然一家人的名聲都壞了,兒子也會被左鄰右舍笑話,以後說親也不好說。兒子要是娶不上媳婦,他們就抱不上孫子,一樣要愁。可就這麼算了吧,那可是十幾萬,就讓他在外面揮霍了嗎?
警察理解當事人心理的糾結,不過這個案子涉案金額比較大。他提醒林父林母:“請你們早做決定,越早做決定,這個錢拿回來的幾率越大!”
林母下不了決定,扭頭看着林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