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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那天他是很生氣,但是他根本沒出家門,更不可能去殺害喬廠長。
那個年代,刑偵手段還不是很先進,但是有老警察看出來他肯定在撒謊,儘管他百般解釋否認,但是也沒能給自己洗脫罪名。
前一天他被喬廠長批評,當天晚上喬廠長就被殺了,第二天一早他就收拾行李跑了。
如果說他不是殺人兇手,天底下就沒有殺人兇手了。
這個大帽子,死死的扣在了他的頭上。
恰好那時候趕上嚴打,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槍斃了。
可是這還不算完,那小夥子剛被槍斃沒幾天,警方抓了個女的,罪名是流氓罪,亂搞男女關係,還收錢,說白了就是J女。
那女的供出了好些人,其中有一個就是已經被槍斃的小夥子。
警方一對供詞,發現不對勁。
喬廠長被殺的當天晚上,那小夥子並沒在家睡覺,他下班之後就跑去這女的家住了一晚上,還給了三十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