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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地方光有火也没什么大用,只有晚上点上一团篝火时还能起点作用,至于做饭,呵呵!
秦越不是没有捉到过什么野味,他从小和他父亲也学过一些打架斗殴的本事,连他父亲都曾经夸赞他是个天才,抓个兔子不还是简简单单的事情。可是抓到是一回事,料理就是另一回事了,毕竟他连盐都没有,哪怕他很努力的清洗了,熟了之后那个味道还是……:肉质本身带有的独特腥臭味混合着泥土与枯草的‘芬芳’,呕~。
最后秦越也只好用‘我是来(被迫)探险的,不是来荒野求生的,贝爷那一套,学不来,学不来’来安慰自己,也还好现在是秋天,到处都是红通通、黄灿灿的果子,倒也饿不着。
至于有没有毒就不是秦越关心的了,哪怕他面前有两颗果树,一棵自己认识、无毒的,一棵没尝过的,他还是会选择没尝过的。追求新奇与刺激,这就是他的天性,或者说,被自己遗忘,此刻却又重拾的兴趣。
一根烟下去,秦越起身,拍拍屁股上的草屑,看了看天色,太阳已经西垂,夜晚将在不久之后降临,秦越也必须开始寻找今晚的栖息地。
弯腰捡起地上的一根木棍,这是秦越防身用的,虽然知道这地方不可能有什么大型的动物,可是在这渺无人迹的地方,野草都长到膝盖了,这给秦越增加了不少的麻烦,更何况,鬼知道草丛里有什么东西。这个季节,蛇都在进行着冬眠前的捕食,以保证自己能够活过这个冬天,所谓‘打草惊蛇’就是这根棍子最主要的功能。
这根棍子是秦越昨天摧残一棵小树苗得到的,本来他是想通过树的年轮,多少确认一下东南西北。可是他悲惨的发现:想要观察年轮必须找两年以上的大树,可是超过一年的树木都不是自己能够搞定的,而且徒手掰断的树木毛毛刺刺的根本看不清年轮。自己显然没有史蒂夫徒手撸树的本事,不能撸树也就造不了工作台,造不了工作台也就……
咳咳,扯远了。
就在太阳快要落山时,秦越找到一处水源,并且在水源边上找到一个老大的洞穴,走进洞穴的一瞬间,秦越愉快就决定,今晚就住水边的那块大石头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