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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你這次幫了村裏大忙呀,現在村民只知道掙那點工分,根本就不努力,這回好了,把地都分給他們了,你也帶領他們賺錢了,咱們村只會越來越好,你就是咱們村的大功臣”村長握住林清的手錶示感謝。
村長也有他的私心,如果村裏擺脫了貧困村的帽子,他也能在退休之前往上升一升,家裏也能跟着爭爭光。
林清回到家裏看到他大哥拄着柺杖在地上來回走,像是遇到了麻煩事。
“大哥,你咋啦,腿沒好瞎溜達啥,都快結婚了,還這麼不穩重”林清板眼訓她大哥。
“這不是快結婚了嘛,彩禮還差點不湊齊,金子和自行車還沒給買呢,我這不愁呢嘛!”林昊看着自己的腿,恨不得把他剁了,真是耽誤他幹活。
林清回屋拿出三百塊錢遞給她大哥,“大哥我這隻能拿三百塊錢了,明天還的進菜我就留了五十,你用着錢給嫂子買金項鍊吧,我前幾天去津市看到黃金價格,應該能買條項鍊”(1980年黃金價格浮動比較大,就按查到的32元\/克)
在八十年代很少有普通家庭買金子,更何況農村呢,在20年結婚都得必須有三金(金項鍊,金手鐲,金耳環)。
“妹妹!哥真沒用,結婚還要讓你給拿錢,這個錢就當是我借的,等哥好了會把錢還你的”林昊實在不知道該說什麼,因爲自己的事,連累了一家人。
“哥,我準備過完年去濱陽市發展,家裏這邊的餐館就交給你了,過一陣你腿好了,我就把菜交給你,你和林景姐一起幹”林清把她要去濱陽的事告訴了林昊。
林昊也不能說啥,妹妹有自己的主意,他也不能拖人家後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