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強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說話的是明月閣的老闆。
他和這位孫處長之間,可以說是狼狽爲奸,孫處長這個位置已經有幾年了,也撈了不少錢,但他撈錢的手法卻有些與衆不同。
你登上家門直接給他錢,他是不可能同意的,給他多少他都不會要的。
原因非常簡單,他害怕被別人抓到把柄,這樣的事情他怎麼可能去做呢?
錢是一定要拿的,不拿錢是永遠不可能的,但是如何特別巧妙的把錢拿到手裏,他就想了不少的好方法,比如說刑法當中寫明瞭官員不可以貪污,但卻沒有說不可以玩一些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東西。
比如說在這裏面買石頭。
雖然說價格是240萬,實際上這位孫處長指出一個零頭基本上也就四十萬左右,而200萬這個大頭卻是明月閣的老闆出的。
回頭等東西切出來的東西是歸屬於這位孫處長的,到時候做的東西,孫處長和明月閣的老闆兩個人也是九一分成。
原因非常簡單就是這位明月閣的老闆想要賄賂孫處長,但是直接給錢人家是不會要的,所以通過這種方式,私處長也是一個普通人,買了一塊石頭,切了點東西,賣點錢,這也不算是違法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