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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喝得也不少,可能也把自己的破事告訴了他,至於把自己出賣到什麼程度記不太清楚,只記得第二天起炕頭疼得厲害。上班我們都遲到了,他比我來得還晚,走進辦公室看到我精神萎靡地坐在辦公桌前忽然靦腆一笑,算是心領神會。他笑起來的樣子可愛多了,像是一個少不更事的大男孩。
我們可謂不打不相識,從那之後我們走得近了,時常聚在一起喝酒。在後來與他的接觸中,我發現這個人本質並不壞,甚至還很單純,沒什麼城府。他最大的缺點就是嬌生慣養了一身少爺習氣,又有點不知天高地厚,情緒不太穩定,把什麼都寫在臉上,才讓人都不怎麼待見。但如果能遷就他的缺點,其實他是個不錯的夥伴。
哦,對了,應該介紹一下這傢伙的名字,他叫王斌,比我小四歲。我們走得近之後,王斌在一次與我喝酒喝大後在酒桌上鬧着非要給我介紹女朋友。
我以爲他是醉話,壓根沒往心裏去,沒想到第二天下午他又提起這事,說是那女孩子他已經聯繫好了,人家同意見面看看。女孩子的名字叫劉芬,是剛從師大畢業分配到我們廠的質檢員,長得很不錯。
我說:“兄弟,我知道你是爲我好。不過我覺得實在沒什麼必要,還是留給你自己享用吧。”
王斌很固執,他熱情洋溢地說:“哥哥唉,知道兄弟我爲你好就別爲難我嘛,我跟人家都約好啦,晚上在沉香樓喫飯的。再說了,我對那女孩子沒什麼感覺,說不定適合你呢。”
我百般推脫,王斌死皮賴臉地纏着我非要去見面。看來這小子真是閒得發瘋,自己的愛情不順心,卻養成了當媒婆的嗜好。
我無奈地看着他,說:“行,見一面就見一面,不過我身上沒多少錢,到時如果不夠買單的話你可得替我先墊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