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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纔想起來,馬所長昨天晚上帶人去把鄭天浩抓了起來。鄭天浩這次給飯店投毒是一個刑事案,起碼要判個三年。估計他在監獄裏待三年出來的結局就是,老婆要麼跟他離婚,要麼跟人跑了,他估計也廢掉了。伊洋這個女人我也算看明白了,絕對不會爲了一個廢人去守三年活寡,更別指望她會去伺候鄭天浩的父母。
這事還真有點棘手,從感情上來說,我確實不希望自己的發小落得這個下場,而且源起是因爲跟我合作。可從法律和他乾的事來說,這樣的下場也是咎由自取,怨不得任何人。
我不知道如何處理,讓我去面對鄭天浩的父母我估計會於心不忍,可不處理鄭天浩事情又無法給大家一個交代。左右爲難之下,我只好選擇沉默。
李嘉文急了,催促着說:“你快說話啊,怎麼辦吧。”
我說:“你勸他們都回去,這事求我也沒用,案子派出所自然會調查清楚,等有了結果再說。”
李嘉文到底是個女人,面對兩個一把鼻涕一把淚的老人,肯定是動了惻隱之心,希望能成全二老。她焦躁地說:“有了結果鄭天浩就得蹲監獄,他父母來就是希望你撤銷起訴,多少錢他們都願意賠償。”
我堅決地說:“我不要賠償,我要還我清白,我要法律給我個說法。”
李嘉文不滿地說:“那你跟他們說吧,我說服不了他們。”
我說:“反正我不見他們,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