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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於夢這麼一個美人胚子,想要不越軌,好難。李飛費了很大的勁,才把自己給剋制住。他就奇怪了,不是說好來參觀的嗎?這該參的也參了,該觀的也都觀完了,她怎麼還不走呢?
走?談何容易,有句話說的好,請神容易送神難,這不請自來的“神”,你要是想把她給送走,那是難上加難。於夢既然來了,要是不帶點“驚喜”給李飛,怎麼着也說不過去。也就是說,在於夢沒捅出簍子之前,她是不會走的。
請神容易送神難,此話一點都不假,於夢這位不請自來的“神”,想走似乎很難。在李飛眼裏,於夢也是神,只不過要在這個神字前加個字,瘟神,在李飛眼裏,她於夢就是瘟神、災星,遇到她準沒好事兒。
算算自己來廣州這麼長時間,這次是第三次看到於夢,第一次看見她,自己差點被人打,到最後意外讓自己來了個“英雄救美”,被打是沒有,但是卻與對方結下了仇,保不準他們哪天會來報復自己。第二次看到她的時候,李飛記得很清楚,是在清風公園;這次不是差點,是真的被人給打了,一拳打在了心口,不偏不倚、嚴嚴實實。那是李飛長這麼大以來頭一次被人打,還沒明白怎麼回事,就被打了,很冤,李飛可能永遠都不會把那事給忘記。
好在上次被打李飛裝的很像,要不然就不是打一拳,而是打到他趴下爲止。只要李飛每次看到於夢,就有不好的事發生。倘若說它是巧合,哪會那麼巧,每次都是自己倒黴。李飛想不通,自己上輩子是幹了什麼壞事,還是欠她錢了,爲什麼老天爺一次又一次地和自己開這樣的“玩笑”?
所謂: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李飛現在算是相信這句話了。他可不敢奢望於夢能給自己帶來什麼福氣,只求她不帶來晦氣就成。那樣就好了,可惜天意弄人,自從遇到她,福氣到是沒發現,晦氣到是接二連三。而且,想想都讓人生氣,晦氣一次比一次嚴重,但願她這次別在讓李飛那樣“晦氣”,他丫的承受能力有限,可別把他給……。
於夢的出現,對李飛來說到底是福是禍,暫且還不可妄下定論,因爲現在要說於夢是李飛的災星,的確有些爲時尚早。是,你到目前爲止還沒看到於夢給李飛帶來什麼福氣,那只是你沒看到罷了,沒看到並不代表沒有,若是有呢?那你豈不是冤枉於夢了嘛!到底有沒有?你往下看就知道了,呵呵。
緣分天定,既然老天爺安排李飛與於夢相遇,那就必定有他老人家的道理。相遇、相識、相知、相親、相愛,一切都需要時間,它是應該漫長的過程。他們既然有緣相遇、相識,那是命中註定的,或許早已成定局。雖然他們相互認識實屬意外,在李飛心裏,這次意外留給他的卻是一切黴運的開端。事情真的有李飛想象的那麼糟糕?還是那句話,緣分天定,他們目前只是相識,後面還有相知等等。誰敢擔保奇蹟不會在他們身上出現呢?
“我說你幹嘛老是瞪我?我們有仇?”於夢嘟囔道。
自從於夢進門開始,李飛就沒好眼色讓她看,不是白眼就是色眼,再者就是吹鬍子瞪眼。於夢看着在一連串的表情變化,心裏當然不爽,怎麼說過門也是客嘛!你不招待就算了,居然還沒好臉色給人家看,這能怪於夢埋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