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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明白我這算是重案,所以壓根沒去派出所,直接去的刑警隊,剛到那兒就告訴我被拘留了。一點都沒閒着,在審訊室待了差不多有個十分鐘,就有倆警察過來審我了。
這倆人其中一個是我爸的同事我認識,另一個年輕的警察我沒見過,但應該也是有點關係的。不過審訊室都有錄音,他們也就沒說別的,例行公事的問了我一遍姓名籍貫年齡之類的,然後就開始問我爲啥要犯事兒。
當時我根本一點隱瞞的意思都沒有,我也明白要是我爸能幫我運作,他肯定在車上就得教我怎麼說,但他一句話都沒說。再說就算他告訴我了也沒用,估計我捅人的時候身邊還有幾個人,這件事吳老四肯定也告訴他了,他能力再大也不可能把劉洋他們的口供都給改了。
我就全都說了,當然說話的時候也是得向着自己,我告訴他們我去是爲了救人,至於拿刀捅人也只正當防衛,因爲是他拿刀架在我脖子上我才把刀搶過來的。然後他問我爲什麼要捅人,我就說因爲我不捅他,他就得殺了我,你看我脖子都已經被他們用刀劃破了。
說完我還指了指脖子,其實傷口沒多深,血也不流了,我爸同事就問我用不用先包紮一下,我說不用,他就那就等錄完口供再說吧,領你上醫務室處理一下。
後來他們又問了我幾個問題,問這件事情的起因經過和結果,我也都實話實說。說完我還問他,那幾個小子給我朋友下藥拉旅店去,這應該也算是犯罪了吧?而且那個旅店老闆也是從犯,你們爲什麼不抓他?
他說如果他們確實觸犯了法律,那一定要抓,這個就跟你沒關係了,你只要把這件事一五一十的說出來就行。我說事情就是這樣,該說的我也都說了,他又問我跟韓笑笑是什麼關係,跟劉默他們又是什麼關係,等錄完口供之後還讓我簽了個字。
然後從外面出來了兩個警察,就把我給押出去了,走到門口的時候我還問了句龐叔叔,那個劉默到底死沒死?他看了我一眼,然後摸着我的腦袋嘆了口氣,說不知道,現在還在醫院搶救,你放心,我和你爸我們不會看着你出事的,安心待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