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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法制建設
(內容提要:湔江堰市清城山道家和景區管理局,爲了一幅名畫而打起了官司。事後又將管理局的領導,嚇得離家出走躲避。社會上單位、個人之間的矛盾,到了難以解決的時候,只有用法律來調解。上世紀八十年代,中國社會開始了逐漸完備法制的時代。)這個月的市委中心組的4天學習,在機關的市委常委會議室進行。常委會議室在市委小院兩層樓房的二樓上,樓上樓下都有公共的衛生間。會議室能容納80個人開會,其擺設爲內外兩層。裏層一張大桌子四周凳子能坐10~20個人,這纔是常委們開會用的。外層是一圈小桌子和凳子能坐60多個人,那是市委委員或常委擴大會時用的。會議室旁邊即是市委書記、副書記的辦公室。樓房的底層爲市機要局、黨史辦公室、文件收發室等。小院有圍牆但沒有門,只是和市委大院象徵性地隔開。院落裏有一方不大的金魚池,還有桂花、黃桷蘭、海棠等花樹。
中心組學習的時候,書記、副書記、常委,市長、副市長都坐內層大桌子的四周,其他領導同志自覺坐外圈小桌子後面。學習形式一般都是先通讀文件材料等,然後遲書記首講;常委和副市級領導即坐內層的先說,其他領導再先後發言。市委辦程主任和我作記錄,前面說了他只記形成決議的部分,必須坐在遲書記的身後。而我則坐在離門近一些的地方,會議室用的幾隻熱水瓶都放在這裏。大桌子上有內裝茶葉的筒,內層、外層桌子上都有茶杯。市委機關有一個姓劉的工人,專門負責會議室的衛生,開會學習時爲領導們送開水、摻開水等。
老劉“四清”運動1964年,18歲就在機關上幹這一行,這時候40多歲。他曾對我說領導們開會或學習的時候,他不方便老是進來。如果有領導喝水多我幫忙摻水,從伙房鍋爐打水,用熱水瓶送開水算他的。我自然是作筆記的同時,在讀文件的時候也給領導們摻開水。不過有時領導也給大家摻水!聽他們說是坐累了,摻開水服務大家,自己也解解困乏。每月4天學習都只是坐,上下午各有一次10分鐘休息,那還真是有些累人。相對而言我和程主任作記錄,手腳活動着精力反而充足些。另外我們都比領導們年青,這可能纔是主要原因。
記不起這天是學習的第幾天?下午中途休息的時候,領導們都下樓出去散步。遲書記沒有出去,他在自己的本子記錄着什麼。我也沒有出去,剛纔記錄的時候;有的發言沒有記全,趁此機會再補充寫些字。市委常委、組織部陳部長外出方便後又進來,這屋子裏只我們三個人。陳部長走近對遲書記說:“爲張大千那幅畫的事情,清城山鎮的鄧書記嚇跑了!我給他家屬講,我們這些人都還在臺上,你跑啥子嘛?隨便有好大的事情,要怎麼樣還得經過我們。”
遲書店記扶了一下眼鏡當時沒有說話,過了一會兒遲說喊他回來!叫公安局周局長配合一下,把這件事擺平算了。當時我並不知道兩位領導說的什麼?不過中國無祕密,經過社會傳聞篩選後,我大致知道這件事的前因後果。
大致一年以前,湔江堰市法院公開審理了一件案子。那是清城山道家控告市文物局,無端侵佔屬於廟宇的張大千畫,要求法院判決歸還。案件在市城區的川劇團公開審理,控辯雙方都請了律師到庭,場面大旁聽的人還多。控方的理由那幅畫上,明白寫着字是送給清城山,但畫作現在市文物局因此要求歸還。其時易辛瑩大師已經得道昇天,沒有了人證只能憑據物證。
辯方則申明畫是1964年“四清”運動的時候,清城山住持當家易辛瑩大師自己,送到當時的文管所來的。易當家送畫的原因是,該畫系解放前些年張大千所作,因年代久遠已經20多載!清城山氣候潮溼當年保管條件差,畫作有黴變現象損壞了可惜,請文管所代爲保管。其後辛瑩大師曾來察看過畫作,見到文管所將畫作裝裱一新。易當家十分高興還去南橋頭的小食店,買來油炸麻花招待工作人員。
但說歸說由於文物局方面拿不出,易當家捐贈畫的證據,法院在判決的時候只能重證據。在如此大庭廣衆前,文物局的同志還說明,那幅畫已經由國家鑑定爲一級文物。如果要從市文物局庫房移動到清城山,即異地移動須得報經北京國家文物局批准。即使法院判決畫作歸道家,只是批准手續也要半年以上的時間。
這場官司從湔江堰市打到成都市中院,根據事實和法律最終判決歸道家。依照程序清城山道家向國家文物局,送交自己增添設施,已經具備條件保管畫作的證明。真的又等半年時間以後,北京批准該畫作移動!但道家拿到畫卻向省、成都市公安,以及湔江堰市公安局都報了案。說是該畫作已經被掉包,清城山拿到是的膺品僞作。事關國家一級文物的丟失與否!故將當事人清城山鎮的鄧書記,嚇得離家出走躲避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