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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按小歐提出的方案辦!先將姑娘帶到陸海苑住下,告訴她三頓飯都到市委伙食團喫。按市委政策外來客人,每天5元的伙食標準。具體是早晨1元,中午、下午各2元,如果必須有人陪也是同樣標準,食宿費用由宣傳部經費支付。我爭取兩三天之內找10個單位,將組稿一張兩版籌集3000元這件事辦成。然後小歐說晚上想跳舞,能不能找個地方陪她跳舞?我說柳河賓館每天晚上有舞會,門票2元錢一張到時可以帶她去。但我自己不會跳舞,但可以找會跳的青年陪她。我在從事函授輔導站的工作,學員中有會跳舞的,小歐姑娘高興地答應了!
照小歐講的辦法,我主觀想象了市內10家單位!條件是其領導和我相熟,同時還要能拿出錢來。現在想得起的有市科委、城建委、市交通局、市供電局、木機廠、市彌猴桃公司、市茶廠、市地毯廠、景區公園等,當然還有清城山天師洞的吳師哥!文字說明由科委寫,他們這方面的材料周全,科委馬主任文筆也好。畫報社要9張圖片即照片這又從那裏來呢?和我同辦公室的江副部長那裏多的是。他也知曉這件事,他說如果找到出錢單位,他負責提供照片。方案確定後我向劉部長彙報,他肯定地說就這樣幹!再向遲書記彙報,遲鼓勵地說你能做到啥子程度?就盡力去辦。
安排好小歐記者,我依次給可能出錢,參與此事的單位打電話。應該說我辦這種事比較方便,首先市委中心組的領導們對我印象好。其次因爲輔導站學員,有的就是單位領導,有的是單位財會人員。另外這種出錢的事,肯定是有的單位同意,有的單位不同意。因爲這時候普通工人、幹部的月工資也就幾十元。上午之內我也在電話中,找齊了上述10個願意各出資300元的單位,其中包括天師洞的吳師哥。前面提到其中之一的科委領導,馬主任答應寫文字說明。爲讓小歐記者放心,中午我去伙食團陪她喫飯,告訴她初步的結果。歐記者聽說後也表示高興,她提醒我晚上的舞會!我答應下午辦這件事。
中午飯後我抓緊時間找苟小美祕書,商量晚上陪歐記者跳舞的事。我知道她也喜歡跳舞,再說我辦的這件事是遲書記安排的。還好苟在辦公室,聽說後她建議把林女士也叫上!苟小美說林在背後講你的壞話,比如帶央視拍片那件事她也攻擊你。這次來的是省上的青年女記者,如果只有我們幾個去跳舞,她還不知道在背後說些什麼?把林帶上她就沒有說的了,由苟去告訴林一定會去,苟還強調要把仇人當恩人待。
至於男舞伴苟也同意找輔導站的學員,但是一定要找可靠的人。我告訴說木機廠有兩個中層幹部學員,請他們去應該不會有什麼?苟聽說後也表示同意。柳河賓館的舞廳,每天晚上7至10時開放。我們分工晚上7時,苟帶林女士和歐記者;我帶木機廠的兩個男士,在柳河賓館10樓頂層的舞廳門口會合。這時我向苟小美表示感謝,因爲我不會跳舞,晚上的事請她多代勞。
辦完這些我自己寫好介紹信,請付娘加蓋宣傳部印章;帶上輔導站的收費票據,騎自行車外出收錢。具體是由近及遠,爭取一至兩天跑完10個單位,把3000元收起來。吳師哥的天師洞最遠,只好放在最後去收。還好這天下午收了2100元,存放在我辦公室保險櫃裏面。明天再收齊市供電局、城建委、天師洞三家的900元,由遲書記交辦的這件工作就完成了。和江部長銜接照片新的問題是,他那裏缺少城建和供電兩個單位的照片!明天還得由小歐記者自己拍照。
晚上7時按照和苟祕書的商定,我們三男、三女在柳河賓館頂層的舞廳聚集。門票當然由我買,舞伴們每人買一瓶,市彌猴桃公司生產的瓶裝飲料。這種飲料市面賣每瓶0.25元(退瓶0.10元),但舞廳裏賣0.50元(同樣退瓶0.10元)。我告訴小歐補拍兩個單位照片的事,她也同意明天辦理。
這次陪女記者跳舞我一共開支10多元!我的80多元工資肯定付不起。因爲輔導站辦學特殊,市委總務室允許少量現金可以打白條報銷。還是說跳舞因爲自己不會跳,特別是不能和林女士那種人跳。電聲音樂中我帶來的幾個人,和舞廳中所有的人一道,都玩得很高興而我自己只能在旁邊觀看。這時我的真實想法是,自己辦公室還有好多事要料理,但是此時不得不在這裏空耗3個小時!這可能就是毛澤東主席曾經引用過的,“文武之道,一張一馳”。對政治家而言,就是“大棒加胡蘿蔔”;對小人物而言,就是“工作中學會休息”。(文廟山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