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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帶來的東西遞給紀委老陳!說明這次爲省畫報社組稿,共收了3300元錢;交上去3000元,爲宣傳部開支300元。乘老陳等人審閱時候,我解釋說事先和單位電話聯繫好,然後再上門找負責人收錢。歐記者送來畫報後又分別送交各單位,沒有聽到有單位領導說過什麼?也不知道造成什麼影響?
老陳看完後又遞給安副部長看,然後問這件事是那個叫你辦的?是不是那個女記者直接找你?聽說你們還在柳河賓館跳舞?我只說是遲書記叫辦的,此女子我並不認識。林女士冷笑着說拉大旗作虎皮!劉部長制止說這件事他也知道,確實是遲書記叫辦的。但安部長說有人檢舉你收了許多單位的錢,但畫報上並沒有那麼多圖片?我回答說不可能,請指出是那個單位?同時解釋多收的300元是清城山管理局,和天師洞重複給付的。這錢經江副部長同意,已經買成蘋果發給大家了。
說到這裏江副部長笑起來,他說是自己叫買蘋果,同時不要在外面講。因爲這種事如果說出去,對宣傳部、對大家都沒有好處!一場嚴肅的審查變成鬧劇。但林女士仍然強調不能違反財經紀律,我只好說劉部長叫我辦這件又沒有派助手,我只好盡辦而爲把事情辦成爲止,如果違反了什麼請你們去查好了。這時劉部長說算了!宣傳部就這麼些人,各自都有事情要做,總不能爲一件派幾個人去。老陳也說畫報社這件事不談了,另外還有件事情!清城後山味江飯店省幹函院開會,說是共開銷2000多元。這錢是不是輔導站支付的?省幹函院的錢是不是交給你個人了?
我想了一會兒說,省幹函院的會我只是參加,至於錢的事情並沒有介入。如果要輔導站支付這筆錢,我肯定給付不起。可以打電話問味江飯店?那錢是誰支付的?安副部長當即叫林女士,用辦公桌上劉部長的電話機,給味江飯店找電話。但是電話號碼呢?我隨身攜帶的筆記本上有。電話打過去林女士先神氣地,說自己是市委宣傳部的!然後用陰陽怪氣的語調,問對方省幹函院開會付錢的事?但對方並不怕她是宣傳部的。屋子裏的人都聽到,電話那頭生硬的男聲,說錢是成都轉賬支付的。還反問林女士是不是喫飽了?林女士放下電話還不服氣,她又說要看到轉賬單據纔算是。但老陳說這兩件事都清楚了,沒有必要移交紀委。審查到此結束劉部長宣佈散會,屋子裏的人各自離開。
回到自己的辦公室我坐在層板椅上想,這件事出問題在什麼地方?應該是畫報沒有送給安部長的原因。如果他手上有那本畫報,稍加解釋就清楚了。另外央視拍片這件事,安部長原本是不同意的?再說中國古話中有“男女交言是非多”!我帶着一個青年女記者,食堂用餐、晚上跳舞、外出照像,還爲之集資3000元錢!別人說點什麼應該是正常的。但事情鬧到市紀委和宣傳部領導都來查,也只有林女士這種人才辦得到。再後來她到一個鎮上當過副鎮長,憑一己之力積攢起數以百萬、千萬計的家產!不知爲什麼沒有人和單位去查?
我翻閱過一些書籍,上面說中國黨政機關的特點是,混事容易幹事難!聞名於世的美國務卿杜勒斯曾說過,中共的幹部沒有長官的命令,他們什麼事都不會做!但人生一世總要做點事,不然生活還有什麼意思?今後只有更加小心謹慎纔行。這件事牽涉到紀委和宣傳部,遲書記當然也曉得。某天中心組學習中途休息是地,他出會議室走過我身邊,遲書記小聲說那個姓林的女子在收拾你!(文廟山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