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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沒有留下什麼字條?”110民警問道。
“這個倒沒有注意了。”張亮心頭一驚,是啊,楊芳到底有沒有留下字條呢?一般尋短見的人,都會有遺言。都會在臨走前對這個世界交代點什麼。這點,他怎麼忽略了呢?
“那我再去看她家認真搜尋一下。看她留下什麼蛛絲馬跡沒有。”張亮說着,驅車回到楊芳的住所。
他當時留了一個人在楊芳家留守,萬一楊芳回來了,可以幫做點什麼急救的事情。他叫在裏面的人開了門。
張亮急急地進入楊芳的家。他找了她的寫字檯,寫字檯上的筆很整齊的插在筆筒裏。抽屜裏的東西擺放得很整齊,說明楊芳沒動過這兒的東西。他再看一下她的牀頭櫃:牀頭櫃旁的常常放在那兒的那把手電筒不見了。
三秀鄉供電不是很穩定,所以一般人們動在牀頭邊上放一把手電筒以方便晚上停電的時候如廁使用。
“手電筒不見了。那說明楊芳是帶着手電筒離開這裏的。”張亮說。
她是20:10離開張家的,他打電話給張亮的時候是將近22:00,在將近22:00的時候,她對張亮說:“阿亮,救救我!”後來就失去了聯繫了。
“她可能是服藥了。”張亮心裏一亮,然後是心裏一涼:服藥的話,那就是22:00的時候,藥效已經起作用了。她才感到生命的可貴,才萌生了求生的慾望,但是她已經走不動了。所以才叫張亮救她。到現在已經是凌晨4:20分了。生還的可能性真的值得懷疑了。
張亮打開她的衣櫃,衣櫃裏的衣物擺放整齊,像是在等待主人把它們穿戴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