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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了他們吧。反正也沒造成什麼損失。”
秦牧雲說出了這倆偵探的心聲,兩人立即點頭不止。
“對啊,對啊。放了我們吧,我們也只是拿人錢財替人辦事,其實也不算做錯什麼事。以後我們保證絕對不會再接這類單子了!不,我們回去之後立即轉行,再也不幹私偵探這種缺德帶冒煙的職業了,我跟老鄭去開鎖店去……”
汪熙晨白了這兩人一眼,冷哼道:“別做白日夢了!當然不能這麼輕易放了你們--那也太便宜他們了。剛纔你們不是說了,要做污點證人嗎?那好,我現在要求你們配合我們警方破案,把這個幕後主使找出來!如果不願意,那就別怪我不客氣,只好請你們喫牢飯了。”
“啊?”
劉老闆差點跪了,今年真上流年不利,不但惹上一個難惹的金主,還碰上一個更霸道的霸王花,其實說起來他們好像真的沒做出什麼事,不就裝了倆攝像頭麼?怎麼就給逼到了這步田地?
幫警方調查僱主,這事情已然是犯了偵探界的忌諱,要是傳出去他們都別想在這行混了。這就跟瑞士銀行以替存款人保密的原則一樣,是一塊金字招牌,要是搞砸了,哪個有錢人還會往你這裏存錢。他們要是反水,誰還敢找他們這倆賣主的私家偵探做事?
可他們又不得不做。畢竟汪熙晨代表的是大義,是正統的力量,而他們那位神龍見首不見尾的僱主,還真不知道是什麼角色呢。
五十萬對他們可能不少,但對那位隨手就能拿出五十萬的金主來說,算得了什麼?根本就是九牛一毛,不值一提,跟扔了五毛錢沒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