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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星瀚道:“拳打朝廷大員,搶劫財物,本該重判!但是念你,並未造成傷亡,被搶的手機也已經追回,且主動提供辦案線索,認罪態度良好。因此免去牢獄之災,處罰金五千元,並向受害者賠禮道歉。”
李星瀚雖然是個爺們兒,但對於處理這事兒,也不是沒有動腦子的,張禾是太上皇,能輕判自然輕判,但是要有輕判的理由。李星瀚開始問張禾那句“你可知罪”的時候,其實就是在預備認罪態度良好的潛臺詞了。另外,事發之後,張禾卻是是第一個來告狀的,所以也算是主動提供線索。
這麼一來,輕判的理由是充足的,張禾受到了處罰,但不能動真格的,這就是李星瀚的思路。
而且在判決“並向受害者賠禮道歉”也是李星瀚仔細斟酌過的,只是賠禮道歉,而不是“公開賠禮道歉”,因此張禾去不去道歉,這事就沒人管了,你要拉不下面子就別去,我也管不着。
可以說,李星瀚的這個判法,讓張禾什麼都說不出來,只是表示願意立即上交罰金,賠禮道歉。因爲他現在是罪人而不是太上皇,所以就沒有誇李星瀚辦的好之類的了。
這場風波就這麼平息了。
但是李星瀚的日子並沒有就這樣平靜下來。
一日上朝,有一個戶部的官員,在說完正經事情之後,拿出一個小盒子,說是自己家來親戚了,給帶了點家鄉的特產。
滿朝文武都大笑,他自己也笑道:“我喫着怪好喫的,捨不得都喫了,就讓皇上嚐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