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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在繼續,準備工作也基本完成。
根據陳伯康連續幾天的觀察,李福生每天都是早上10點30分左右出門,門口有兩個接他的人,兩輛黃包車和車伕,待他上車後,黃包車沿着復興東路行走,轉民國路一直走到市場,然後在市場上去收稅;12點到12點30分喫飯,然後繼續收稅,到下午3點左右才離開。
陳伯康決定在李福生出門的路上刺殺,刺殺選在老西門的杜家灣和民國路這一帶,確切的地點選在民國路和復興東路(今肇嘉浜)的路口。選擇這裏是因爲這裏人流量很大,路口很多,而且黃包車的行進速度不會很快,通常還需要慢步前行。綜合這幾點,確實是個很好的伏擊點。
決定之前,陳伯康還在這一片轉了一天。他要把這裏的所有情況都考慮進去,房屋建築,人流來往,光線,商鋪等等,都是決定他是否能夠成功的關鍵,如有考慮不周的地方,很可能會功敗垂成,甚至會有殺生之禍。
2月26日上午,陳伯康來到杜家灣復興東路靜候李福生的到來。他在附近的攤鋪上坐下來邊喫着早點,邊看報紙。
今天的陳伯康頭戴一頂禮帽,身穿長衫,戴着一副眼鏡,嘴脣上貼着一鋝鬍子,像個30歲左右的人。旁人看不出來,在扣得嚴實的長衫裏面穿着一身的黑色西裝。人坐在那裏,沒有一點緊張,顯得非常從容自然,讓人一看就覺得這是個在租界上班的人。
這個裝扮是他考慮了很久才這樣做的,一是這個行動是他私自行動,違背了組織紀律,不能上報和宣揚的,更不能讓外人知道;二是自己太年輕,相貌容易被人記住,一旦被通緝會影響到今後的工作;三是如果被人發覺跟蹤,自己可以脫掉長衫,拆去裝扮,很容易脫身離去。
10點40時許,陳伯康看到兩輛黃包車向路口過來,在桌上放下幾張鈔票,叫了聲“老闆收錢”,然後起身離開座位,也向路口走去。
這時的路口,人來人往顯得特別的擁擠,黃包車到了這裏都會慢下來,特別是橫穿馬路的人絡繹不絕,更是讓黃包車左閃右突的躲讓,避開行人,如果碰上行人過客,別說自己賠償,就是賣了他所有家當都可能破產,最後只能賣兒賣女甚至賣老婆。
當陳伯康所確定的那兩輛黃包車逐漸的向他靠近時,他看到第一輛有人掀開簾子向外丟菸頭,藉助這一剎那的機會,看清楚坐在裏面的不是李福生本人,而是每天接送他的兩個嘍嘍。陳伯康沿着左邊的街沿快步巷路口走去,想要趕在黃包車轉彎的時候,像平常人穿過馬路一樣,這就是他最好的動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