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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淞江邊充滿活力的笑聲向四周發散出去,引得路人側目尋找,只是夜色之下,哪裏看得見人,只能藉助路燈的燈光,隨着笑聲追逐着它的主人。
黑夜過去了,白天依然來臨,時間一晃到了三月底。
陳伯康把自己的精力全都投入到工作中,憑藉着自己受過良好的教育,特訓班的訓練,加上自身的正直,得到薛井辛的信任,逐漸開始讓他到警務處下屬的巡捕房去實習,爲了讓他能夠方便一些,還給他配了一輛警車,順便辦了一張持槍證。
這段時間,陳伯康除了住所沒變之外,其他的待遇都得到了提升,例如薪水漲到跟探長一樣。因爲他的爲人處世公正,讓下面的巡捕房和刑偵處的人時常來巴結他。反倒是徐晏殊嫉妒不已,常在他面前要他請她出去玩,有幾次更是以不請她去玩就不再教他法語來要挾,讓陳伯康哭笑不得。
陳伯康心裏清楚,那些巴結他的人不是說都有求於他,一來是因爲他年輕,好說話,在薛井辛跟前說上兩句好話,就可以減少他們自身的麻煩;二來是他處事公正,不記仇,不做小人,值得信賴。
介於這些因素,陳伯康很容易的就把汽車和駕駛證都搞到手了,汽車自然是有人巴結他,說一句話就有人給他送過來,駕駛證自然也就有人給他辦了。
最讓他好笑的是,在6號那天,他去白克路(今鳳陽路)568弄貴傅裏7號的律師事務所處理一起恐嚇案件。負責接待他的人叫陳醒民,是個律師,也是這個律師事務所的老闆之一,和他一起辦這個事務所的人叫莊鵬年,因爲有事出門不在所裏。
陳伯康在瞭解事情的過程中得知,這個陳醒民是在爲日本人工作,而且辦這個事務所的錢也是日本給的,就笑着嘲笑他說:“陳律師,你爲日本人做事,就沒想過會得到報應嗎?”
陳醒民卻說:“王助理,報應?什麼是報應?日本人能給我的,你們能給我嗎?蔣介石能給我嗎?汪精衛又能給我嗎?不能!既然不能,那又怎麼能怨我做的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