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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楓左瞧瞧右看看,沒有人帶我進來我還不可以自己進來,他指着自己問:“你問我!我林楓!”
“公安局例行公事無關人員別來搗亂,否則你會受到嚴重的懲罰!”局長皺着眉頭說道,局長說的也是實話。
林楓是楊沫帶來的,楊沫可不能讓他出事趕忙回答說:“局長,這人其實是我帶來的,剛剛就是他救了譚偉的孩子,我覺得作爲證人他也應該參與進來!”
公安局辦案哪有讓普通民衆參與的道理,況且譚偉現在是個極其危險的人物,對任何人都有可能造成最壞的傷害,局長懶得和林楓糾結,帶着他們聽報警記錄。
報警電話中,一個女人說孩子是她的,但是並不是譚偉的,譚偉得知此事在醫院拿了針頭紮了孩子,但是因爲譚偉是公衆人物,最後被譚偉經紀人制止,要求女人不去報案,說會把孩子救回來,兩不相欠。
但是自從孩子被帶走,救沒救活孩子最終都沒有回到母親身邊,女人也沒有孩子的具體去向……局長搖搖頭,現在的人真是虛僞之至,譚偉也是。難怪那個孩子成了那樣,譚偉都要息事寧人,原來根本這一切都是他做的。
真是死變態怎麼下得去手,楊沫報告局長說:“我願意現在去逮捕譚偉!請局長批准!”局長很欣賞的看着楊沫點點頭,林楓卻反對說:“辦案程序不對,事情還沒有經過調查水落石出,就去抓人只會讓譚偉因此身敗名裂。”
作爲警察最重要的就是不要聽信他人的一面之詞,一定要刨根問底!局長顯然很愛面子,覺得輪不到林楓去指揮,喪偶對楊沫說:“那就先把那個女人抓來,問清楚,問她有沒有證據證實她的言論!”
“現在還有另外一個問題,那個孩子現在在哪?安全與否?作爲警察你們應該……”林楓又在說一些教育警察的話,結果局長忍不了直接打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