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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醒過來的時候,發現已經是兩天之後,他起身看了看手機,回家洗漱了一下就去找唐寧。
他還惦記着人販子的事情,那個小姑娘,他一定要撫養!不過當他到達公安局的時候,發現情況並不是很樂觀。
唐寧將一打檔案拿出來告訴林楓,人販子們不識眼色,販賣的其中一個孩子是中海市市長的兒子。
想一想,難怪當時命令那麼着急,唐寧的烏紗帽差一點不保,就是因爲這些人抱走的其中一個嬰兒是個金疙瘩。
“你說,要是你家孩子被人抱走了,你是不是恨死這個人販子,想要將他千刀萬剮?再說了,人家當官的,平日裏頭接觸的都是什麼人,他怎麼可能將同情心用在差點抱走自己孩子的人身上?”
唐寧苦口婆心的說着,林楓也能理解,但是聽到那些人的口風說要將從犯也要無期徒刑的時候,林楓不幹了。
“這個不行。他不是主犯,而且最後算是放棄犯法,而且孩子也沒有受傷,這一項一項減起來頂多就是十年。怎麼可以一輩子?”
坐監獄這個事情林楓很惱火,當初在監獄裏頭要不是鬼老頭,林楓就要被打死了。怎麼還會有今天?看看那苦命的中年男子,腿廢了,進了監獄恐怕連飯都喫不到。
不出半年,不特殊照顧肯定餓死病死,總之活不了!林楓坐在椅子上吩咐唐寧:“你不是說了嗎?請最好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