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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峯的計劃中,當時就要去把那個害死小米姐姥姥的兔崽子拽出來抽筋扒皮,可是小米姐卻說,他們雖然報了案,可是直到現在,警方都沒有找到那個踢打姥姥的人,這讓林鋒非常的惱火。
一個縣城,並沒有多大,帶狗出來還不用狗鏈拴着的,十有八九就是在縣城裏常住的,再加上集市上那麼多目擊者,尋找兇手根本就不是什麼難事兒,現在都還沒找到兇手,那原因只有一個——警方根本沒有好好去找!
只是大晚上的,就算去了縣城也找不到人,林鋒只得在小米姐家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就跟小米姐一起去了縣城。
縣警署,距離事發的集市不過五百米左右的樣子。雙眼通紅的李小米帶着林鋒走進了其中一間辦公室。辦公室裏,一名警官正在舉着報紙看,對進來的兩個人就好像沒看到一樣。
“張警官,我姥姥的事情……”
民總是怕官,即便李小米心中充滿了悲痛與憤怒,在這位漫不經心的警官面前還是壓低了聲調。
“你姥姥的事情,我們還在查,等有結果了,我們會通知你。你不要急,當時我們警方趕到現場的時候,兇手早就離開了,這個偵破工作呢,是肯定要一定的時間。回去吧,等我消息。”
姓張的警官一邊說着用膝蓋想都知道是敷衍的話,一邊繼續看着手中的報紙,竟然連頭都沒有轉一下。
“我說警官,你這是什麼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