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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延明痛苦地說:“在衝動中,彷彿魔鬼附體,我殘忍地殺了姐姐一家三口,長長出了一口氣。心裏說,你們自作自受,別怨我。誰讓你們貪得無厭侵吞我的血汗錢,你們死有餘辜。可是,激情過後,我渾身發抖,疲憊不堪,看着躺在地上血淋淋的屍體,使盡剩餘的氣力放聲大哭。”
預審室靜極了,人們的呼吸聲都聽得清清楚楚。氣氛是如此的沉寂。
馮延明一個根紅苗正的好青年,怎麼就成了十惡不赦的殺人犯?他想等待自己的將是死刑。他躺在牀上,捫心自問,馮延明呀,馮延明,爲什麼不相信黨和政府?壞人再厲害,也是有黨紀國法去制裁的,你爲什麼要殺人呀?我好悔呀!如果生活可以選擇,我就是冤屈死,也絕不會殺人,更不會殺掉花季中的孩子。可是,世上沒有後悔藥,殺了人就要負刑事責任的。
馮延明知道自己闖下了大禍,在劫難逃,投案自首吧。他下定了決心,就要出門,然而,想到家中70多歲的老母,他猶豫了,不想束手就擒,也不想死,還要爲她養老送終。僥倖心理讓他覺得公安不一定能夠破案,隱瞞一時是一時。他躺在牀上小憩了一會,體力得到恢復,一點也不恐懼了。
馮延明的大腦告訴自己要毀掉一切證據,就用衛生紙擦洗了他們身上和地上的血跡,又用溼毛巾爲他們擦淨了臉,把他們放在了牀上,蓋好被子。然後,用水沖洗了房間,擦乾淨牆上的血跡,抓起拖把忙活起來,仔仔細細地拖乾淨地板,儘可能不留蛛絲馬跡。
馮延明平靜地做完這一切,又仔細地檢查了一遍,打開櫃子,換上一身乾淨的衣服,用旅行包裝起血衣和作案工具,帶上王益仲的筆記本。他要毀滅所有證據,於是,後退着擦掉自己的腳印,鎖好門揚長而去。
在灃河灣僻靜的地方,馮延明燒掉了血衣和旅行袋、棍子,又把刀深埋在沙堆裏。做完這一切,他乘班車回到嵕山老家,與老母親喫了一頓團圓飯。
馮延明自知罪孽深重,無法逃過法律的制裁,更怕她老人家無法接受殘酷的現實,就撒謊告訴她說:“媽媽,組織了要安排我到很遠的地方去工作了。今後,不能經常回家看望你老人家了,你要多保重。我走了以後,如果你遇什麼困難,就去找我大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