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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脑海中闪电回想起今天的一切,不禁一阵感动,心里叹息“虽然你我是主仆,但在生命面前,主仆又算得了什么呢?其实,你是可以有机会独自一人安全离开的,但是现在为了我而几乎送命。即使是死前,你想到的仍然是如何让我更有机会脱险,要是我现在离你而去,那么我与禽兽何异?点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何况是救命之恩呢?我不会丢下你一个的。而且没有你,我怎么可能独自活着走出这片湖区?”
想到这,郑端允咬咬牙下定决心对自己道“要是这次真是在劫难逃的话,没想到我最终是和一个还不知名的人死在一起”。
郑端允虽然一直在深闺中,但在读写志异过程中,也从书中了解一些行走江湖的门道。她知道在岸边是最容易被人发现的,因此仅仅缓了一刻钟,平复了呼吸后,便咬着牙,把杨元绍的手搭在自己的肩膀,让杨元绍的身体斜靠着她的肩上,心里祈祷着老天的保佑。
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量,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身高差不多一米六的郑端允居然真的把一米七八杨元绍拖着走起来,摇摇晃晃向岛中心艰难地前进。这个岛上长满了不知名的树木,走进林子后,岛外的人倒是很难发现。郑端允毕竟年轻、力气小,走了大约不到三十米,已经接近极限了。郑端允于是在林中挑了一块面积稍大的空地把杨元绍放了下来,让他平躺着。杨元绍躺下后,郑端允立即暗骂自己糊涂。其实为了不触碰伤口,她应该让杨元绍俯躺着的。但是现在也来不及后悔,等一切安顿下来再说吧。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这个无意错误的举动,最后救了他们二人。
郑端允坐下来休息后,咬咬牙,面红红地伸手从杨元绍怀里掏出了短剑、火石、火折子、干粮、还有一个用布裹起来的盒子,那块所谓的干粮其实是一张烙饼,现在不仅已经湿透了,而且还沾满了鲜血,变成红色的一团,已经不能吃;另外还有几锭碎银。
郑端允此时又发现了一个严重问题,杨元绍全身都是滚烫的。她虽然不经世事,但也知道这是身体受伤严重导致的发烧所致。
天色越来越黑,也越来越冷,郑端允知道当务之急是先把火给生了,不然不仅杨元绍,她自己也会冷死,至于会否因为火光把刺客引过来,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幸亏是深秋,地上铺满了落叶,郑端允在收拾落叶时,偶尔会惊起藏在树底下的老鼠、虫子之类的小动物,吓得郑端允尖叫连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