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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女兒那裏得知唐睿已經到了公司,並對保安課進行了調整,沈鎮峯連說三個好!
聽說唐睿把自己的三百萬拿出來重賞,沈鎮峯又是一番感嘆,唐先生果然是高明之人。連古人都知道重賞之下必有勇夫,自己怎麼就沒想到呢?
有他這麼一出,以後誰還敢來沈氏集團鬧事?
“沈臻啊,這筆錢不能讓唐先生出,我們應該還給他。”
“這個我已經考慮過了,從我個人的賬上提了筆錢準備給他。”就在中午,沈臻讓祕書去辦了張卡,把錢還給唐睿。
三百萬,可不是筆小數目,沈鎮峯大驚,“這怎麼行?那些錢可是你將來的嫁妝。”
沈鎮峯是個公私分明的人,他自己平時的花費,都是從個人賬戶上支出。沈臻也一樣,雖然以後整個沈氏都由她來繼承,但沈臻同樣不能用公司的錢來揮霍,她只能用自己勞動所得的那一份來做自己想做的事。
包括買車,化妝品,衣服,包等個人開支,不能歸納到公司財務賬目,所以以後沈臻結了婚,也只能動用這部分錢。用沈鎮峯的話說,自己要對每個股東負責,做到絕對的賬目清楚,沒有一筆糊塗賬。
沈鎮峯知道女兒有錢,但是這三百萬他不希望由女兒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