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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別人這樣總結過:男人五十歲以上都是老狐狸。現在生活條件好了,三四十歲的男人就已然是老狐狸了。
眼下男人就是這樣不動聲色打量着一上來就在氣場上凌人的年輕女人。他端視李璇美,李璇美更加的回視他。
不同於沈彥藍調貴氣,也不是景朝陽的灰調奢靡。比景朝陽高,但和沈彥的身高有一比。如果把所有外在都攤開物理比兌,除了身高和有些自來卷的髮質,眼前的男人除了膚質白皙之外,氣質介於官商之間,並不算是沈彥那樣的氣質官男。
然,所有一切組合起來,萬萬千時光中,千千萬人偶然中的偶然再次見到他時:當他不似沈彥那般計較李璇美總是凌駕於他人精神之上的小宇宙女皇特性;又不如同景朝陽全盤接受她一切優劣時,眼前這男人大氣,甚至帶着些頑劣地向女人做了僅兩字的介紹:凌志。
應該是他的名字,毫不廢話,名字是兩個字,也就從嘴裏吐出兩個字。那天與篝火晚會上,李璇美印象中,他可是個滿場飛,大開大闔,歡聲笑語不斷的風雲人物,不該是這樣惜字簡潔的人。
不過,既然自報姓名,無論如何都屬友好的體現。哪怕算是怎樣,眼前境況不容挑剔,兩個人也都不俗,只要好好配合,不故意砸場子,或許會有個經得起時光考量,多年後仍記憶猶新的美好夜晚哩。
凌志是有所預謀計劃地過來露營,不同於女人落荒到此。聽得李璇美是從蠟燭臺上的山,男人大喫一驚:兩人此刻落腳之地和蠟燭臺雖還屬一個山系,卻早已不是同一座山。
看不出來,這個年輕女人連跑帶滾還有爬的居然流竄了五個小時的里程到這裏。況且,這還是直線距離,如果她還曾經上到蠟燭臺頂峯再下來的話,那麼至少已經十小時左右都在山裏滯留着。
暗自重新打量女人,那夜在篝火晚會,只道是個小白領,現在看看,完全小黑領了。她狼狽疲倦不堪。渾身上下除了語言功能依舊照常,所有力量功能都喪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