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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鳴從四分局出來之後一直在街上晃悠,雖然昨天晚上已經計劃好今天去拜訪一下大律師孫明喬,可事到臨頭卻沒有勇氣。
其實,說拜訪未免有點誇大其詞,他一個緩刑人員有什麼資格去拜訪人家大律師,他潛意識中還是想驗證一下昨天韓玲給他帶的那個口信。
本來,他倒是可以直接用韓玲給的那個手機號碼給孫明喬打個電話確認一下,可最後一想,自己又不認識大律師,誰知道接電話的是不是孫明喬本人。
最好的辦法是去一趟他的律師事務所,親自見個面,如果有幸得到接見的話,一方面可以從他那裏多瞭解一點財神的事情。另一方面跟他當面感謝他的無私幫助,同時還能驗證是不是有人通過韓玲給自己設陷阱。
當然,韓玲的的口信有可能確實是來自孫明喬本人,如果是這樣的話,也能搞清楚大律師想從自己這裏知道什麼,出於什麼目的。
可問題是,在裏邊的時候,財神可從來沒有在自己面前提起過孫明喬,就連小字條裏都沒有出現過這個名字,更沒有讓自己給他帶什麼話,現在驟然去見他會不會欠考慮。
這樣一想,陸鳴對自己昨天晚上的決定猶豫不決,假如不是想確認一下韓玲這個小律師的可靠程度,以及是不是自己剛出來就已經被人盯上了,他是絕對不會沒事找事去見大律師的。
不過,目前他覺得有必要對自己所處的環境做個起碼的評估,只要孫明喬向自己打聽和財神贓款有關的事情,或者韓玲的口信並非來自孫明喬本人,那麼就意味着自己已經被人盯上了。
在這種情況下,最好是暫時把財神的遺囑忘掉,別說三個月,在沒有確定自己已經被人遺忘之前,絕對不能去碰財神的遺囑,否則,說不定就像財神警告的那樣,不但會重新失去自由,說不定還有性命之憂呢。
從這個角度來說,陸鳴又覺得有必要去見見孫明喬,好歹他是財神的辯護律師,肯定得到過財神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