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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喫飯,尤其是請客喫飯,酒是必不可少的,奇怪付仁並沒有叫酒,我以爲他是不喜歡喝酒,或者直接就不喝酒的。我必須承認,猜錯了,原來是時機未到,時機在喫完飯以後沒多久,他連拉帶扯把我弄上了夜總會,一進包廂就叫了兩瓶洋酒、兩瓶紅酒,四個濃妝豔抹的陪酒小姐,以及三個舞女。
我知道夜總會有陪酒小姐這種職業,陪喝、陪聊、陪瘋,期間任你爲所欲爲,你要是本事足夠,拉到外面。但包廂舞女這個職業就很新鮮了,反正我沒聽過,尤其她們比陪酒小姐更能玩,付仁讓她們給我跳舞,她們立馬行動……
她們全身上下只穿着簡單而不穩的小布塊,性感嫵媚的能滴出水來。那一個個嬌媚的表情,媚眼一飛、美腿一踢、胸脯一頂、舌頭一舔,能立刻把人挑出火來。
我快受不了了,不帶這麼玩的,我得及早離開。擺脫了那三個舞女,我靠近付仁道:“付總,我還有急事先走了,你慢慢玩。”
雖然,之前在大好機會下放過了寧清,接着拒絕了林可可以身相許,繼而錯過了寧凝的溫存,但其實我的把持能力並非那麼強大。
寧清,是因爲我沒搞清楚到底怎麼回事,人家剛離婚,背後有個丁總虎視眈眈,我能胡亂上人家嗎?顯然不能,況且我已經過了不顧後果的年齡段,有些女人是不能隨便上的,上了付不起責任。
林可可,是因爲我感覺她好像未被開墾過,而且是感激我而獻身的,所以我猶豫。我沒打算不上,只是覺得不應該在哪個時候、哪個地點,更不應該以哪種隨便的方式上。
寧凝,是因爲有凌倩那個衰神搗亂,不然我已經上了!
凌倩就彷彿是我的剋星,每次她出現,總是能弄到我傷痕累累、苦不堪言。初遇,她就把我整進派出所,讓我捱了頓揍;再遇,短短一天內耍了我無數次,我還莫名其妙挨一個男人揍。其它的,比如工作上給我小鞋穿那些就不算了,出遊期間我丟錢包就與她存在莫大關係,接着我又挨那幫辦公室流氓拳打腳踢。
現在,我眼前這些舞女明顯不一樣,沒有任何後顧之憂,沒有任何打擾,想上就可以上,她們還恨不得被上。所以,這對我的自控能力是種挑戰,然而彆扭的是,或者說令我噁心的是,她們的身體很髒,我沒有上寧清,放過了林可可,錯失了寧凝,轉而去上舞女,讓我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