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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蒂驚得瞪大了眼睛:“經紀公司?你在開玩笑?”
“這聽上去很瘋狂?”馬丁反問。
她衝口而出:“從來沒有過模特開經紀公司的先例……”
“但你已經開創了很多‘先例’。”經紀人往後一躺,換了一個更舒適的坐姿,“難道創辦模特兒經紀公司還會比創立個人品牌難?反正你有一個品牌作爲後盾,又不是沒有錢,當你以後不當模特,就籤其他模特爲自己賺錢。”
馬丁自己認真的分析過當中的可行性,而結論是,這在邏輯上完全可行。但也只是在邏輯上,經紀公司跟品牌是兩個性質完全不一樣的公司,雖然目的都是賺錢,只不過品牌透過實體的商品來賺錢,而經紀公司則透過簽下有潛力的模特兒,讓她們爲公司賺錢,在某程度而言也是一種“商品”——反正公司一直都是這麼看待萊蒂的。
可是,運作一家經紀公司不比經營一個品牌容易,Letitia L.在初期就能取得成功的原因很大部份是因爲萊蒂的影響力,對一個品牌來說最重要的莫過於消費者的信心及對他們的吸引力,而萊蒂輕鬆就能獲得粉絲們的信心,因爲她們瘋狂的崇拜着她。
然而經紀公司是一種完全不一樣的運作方式,萊蒂有能力吸引粉絲,可是她有能力吸引有潛質的模特跟公司簽約嗎?她是超模又不是金牌經紀人,有意成爲職業模特的女孩們並不會因爲萊蒂很有名就加入她的公司,她們自然更傾向於IMG、WOMEN、NEXT這一類大公司,因爲他們擁有最豐富的資源。
要吸引其他模特,首先得要有豐富的資源;要有豐富的資源又要先有人脈廣闊的資深經紀人們;但要有資深經紀人,又得先有具潛力的模特……去哪裏找一批願意加入一家新經紀公司的經紀人是個好問題,不然誰會跟一家無法好好的幫助自己發展的經紀公司簽約?哪怕這家公司是屬於一位成功的超模的。
當然,這些問題都建立於萊蒂想要好好的發展一家經紀公司的前提上,不然她和馬丁兩個人單飛都是可以的,反正就算萊蒂不屬於任何經紀公司,工作都會照樣找上門,只是想要獲得部份競爭大的工作時可能會比較困難。
雖然一開始萊蒂覺得這個提議很荒謬,可是她不得不承認,聽完馬丁的話後她的心臟跳動得越來越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