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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嗎?大帥,您好啊。”李來亨朝過來的張獻忠說。張獻忠鐵青着臉,騎馬過來了,但他沒有再過來,離李來亨五十步處停下了。“大帥,闖王接到緊急軍務,只好先回去了。末將在此代表闖王表示歉意。”
“呵呵,呵呵。”張獻忠捋着鬍鬚,眼睛射出濃濃的殺氣,“回去了啊,好,軍務要緊。那我也回去了。”說罷,張獻忠轉身,拍馬直奔他的老營,頭也沒回。
現在,張可旺的五十騎和李來亨的二十騎對面而立,中間隔着三十步的距離。
張可旺緊了緊手中的大刀,他在計算路線。對面的年輕人是他的勁敵,真正的勁敵,除了此人,能進他眼中的人確實不多,或者乾脆不謙虛地說,除他之外就沒有了。他相信這人是勁敵,但他不相信自己會敗在他手裏。
張可旺的自信已經經過了十四年時間的印證。從十一歲開始,他就與血腥結了緣。十一歲那年,張可旺因家境貧寒,父母雙亡,他在一戶大戶人家放牛,剛好那年遇到饑荒,餓得慌的張可旺偷偷把兩頭牛崽殺死,由於財主家怎麼也想不到,一個十一歲的人會殺得了牛,所以他心安理得地悄悄喫了半年多的烤牛肉,度過了饑荒,還長結實了身子。十二歲那年,是他第一次殺人,殺的是一個把式,也就是會武功的人。他在財主家放牛放了兩年了,過去的劣跡慢慢暴露出來,兩頭牛崽,對於農耕社會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財富,所以,他被財主家打了個半死。他家有個護院武師,是作踐張可旺的主兇,張可旺氣不過,半夜,他摸到一把柴刀,只兩刀,就把那位武師砍死了。從此,他離開了家鄉,流浪四方。等他到十三歲時,人也發育了,成了半大小夥子了,他和另一個土匪在一個土匪窩裏組織了一次政變,殺了老土匪頭目,他因爲“戰功卓著”而晉升爲這股土匪的二頭領,從此,他真正的開始了領兵生涯。第二年,張獻忠路過此地,張可旺再次政變,殺了大頭目,他帶這羣人投奔了張獻忠。張獻忠一看張可旺就知道這人人才難得,非常喜歡他,雖然那年他快十五歲了,但張獻忠還是把他收爲了養子。在張獻忠的部隊裏,張可旺的名聲很快就震耳發聵,他在戰場上很少有敗績,被稱爲戰神。他很自信地接受這個稱號,他的十年戰鬥生涯裏,砍下的頭顱上千,可他自己身上,連一個傷疤也沒有。
今天,他緊握着手中的大刀,他準備砍下同樣被稱爲戰神的人的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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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可旺再一次緊了緊握着刀柄的手,手心微微有些潮溼。
有些奇怪,握刀柄的手握得太緊了些,這是過去沒有過的現象。手心微微出汗,這也是沒有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