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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雲點點頭抱拳拱手道:“謝謝兄弟提醒。”
“客氣客氣,馬家的弟兄我們怎麼能不給面子?”
馬雲過去的時候山東快書已經講完一段了,倒不是小六自己不上心,而是馬雲怕小六情緒太激動,也怕有些話人家覺得人多嘴雜便會有所隱瞞,故此把小六自己擱在這兒,他去先行打探一番。
“怎麼樣,馬大哥。”小六和馬雲出了園子問道。
馬雲眉頭緊鎖道:“這事兒牽扯了當地的長春會,只怕是不好辦了。”
“長春會,是幹什麼的?”孟小六問道。
馬雲邊走邊給小六解釋了起來。這長春會是賣藝的人羣聚起來的組織,只要是江湖上靠身上的藝來混飯喫的,大多就都得入會,每個地方都有自己的長春會。各地長春會的總首領叫法不一,有的稱爲總會首,有的叫做大行事,有的則稱作會長,在濟南長春會的總首領就是徐會長。
會長之下還有個副手,除此之外金皮彩掛平調團柳,每一門還各自有一個首領,叫做會首,歸會長節制。會首基本就是管理自己行業內的事情,並且作爲代表商議大局上的事。每一位會首想要成爲會首,勢必要被江湖同道所敬仰,錢壓奴輩手藝壓當行人,尤其是同行之間,你想當會首,輩分、能耐、聲望皆是缺一不可。自然,會長就更厲害了。
這長春會把一幫藝人湊起來究竟是幹什麼的呢,其實分爲對內和對外。簡而言之的話對內就是創建生意下處,同時維持行業內的規矩,爲糾紛做公判,處理行業敗類等等。故此,在江湖上勢力頗大。生書熟戲聽不膩的曲藝,話雖如此但江湖人必定要跑江湖,往往強龍不壓地頭蛇,但放在有藝傍身的藝人身上便成了外來的和尚好唸經,畢竟觀衆們都愛看新鮮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