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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一瓶‘高级血瓶’,早就没事了。”
连“高级血瓶”都用上了,就证明昨晚一战打的并不轻松。不过就算并不轻松,洪烨两人还是将沙匪赶跑了。至少有超过三分之二的沙匪死在洪烨和狙姐两人的枪下。剩下的三分之一也被杀的丢盔弃甲,靠着两条腿狼狈逃离。
没别的,有一个像狙姐一样的狙击手坐镇,和洪烨一远一近的配合,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洪烨中弹则是没有办法的,沙匪人多枪多子弹多,同样可以为所欲为,在枪林弹雨之中能不被杀死就很不容易了,更别说还射杀了不少敌人——洪烨觉得自己又多了一笔吹牛的资本,哈哈!
要说昨晚有什么不爽的,就是没能爆掉狄万侯的脑袋,这家伙简直就是属老鼠的,溜的贼快,转眼就消失不见了——洪烨觉得下次再见到他,管他三七二十一,直接拔枪射爆他脑袋再说。
“铁血营地”距离他们此行的目的地已经很近了,不过两人仍然走了三个多小时才看到“雄寰市”。
这是一座位于深山中的城市。
道路曲曲折折、弯弯绕绕,一路都是奇形怪状的岩石山体。自然风光、地形地貌倒是非常的有特色,和平年代肯定很适合搞旅游开发。恶土时代嘛,这里就很受嫌弃了。一眼看去全是光秃秃的石头山峦,没有水源,没有足够的土地耕作,就连异化怪物在这里都活不了,更别说人类了。
车、马停在了入城的马路上。
洪烨道:“通过我的判断,这是一座因挖掘金矿而兴起的城市!狙姐要不咱们来打个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