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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烨尚不知道自己和王妲失之交臂,蹭了一支总人数达到百人的商队,终于在11月5号这天,回到了阔别了将近五个月的“明珠城”。
中途虽然也遭遇了一些凶险,但仗着一百多人的护卫,又没有倒霉到姥姥家,遭遇高级变异怪物,又或者是大规模的盗匪,一路上也就有惊无险。
毕竟是商路,商队来来回回的走,有危险早就消灭了,有消灭不了的危险也不会成为商路,肯定比恶土其他地方安全的多。
对洪烨来说,这“明珠城”算是半个故乡。
穿越过来后的六个月,最难过的日子,最美好的日子,都是在这里度过的,对“明珠城”洪烨还是有一点点感情的——当然,他也清楚那座城对自己可没啥感情,它只对自己的钱包有感情——用上一句“近乡情更怯”也是蛮符合洪烨此时的心境的。
“啊!马上就要到达‘明珠城’啦!”洪烨长长的感叹一声,“友情提示:做好穿越时光的准备!”
控制着王晓身体的灵璧扭头看着洪烨,道:“咦咦咦,穿越时光?‘明珠城’这么厉害的啊,竟然连时光机器都研究出来了!快说快说,时光机器是什么样子的,我很好奇!”
她现在坐在“狗蛋”的背上,洪烨的前面……或者说洪烨的怀里。灵璧喜欢骑马的感觉,不喜欢坐机车。王晓则正好相反,在她控制着自己身体的时候,如果恰逢赶路,她就会坐到狙姐的机车后座。
洪烨道:“这是一种比喻。比喻,懂吗?”
灵璧立马发脾气,道:“哎呀呀!说了多少遍了,不要说这种我理解不了的话。我理解不了的话全都是垃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