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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一伙地球人跑到一颗被命名为“潘多拉星球”的全新宜居星球上拓荒,然而却因为“潘多拉星球”上的空气结构与地球不一样,人类无法直暴露在“潘多拉星球”的空气中生存,然后开拓队伍中的科学家就利用基因工程创造了身外化身“阿凡达”,再利用神经传到技术,将人类的大脑和“阿凡达”的大脑链接起来,从此人类就以“阿凡达”的形态在“潘多拉星球”上活动,建立了全新的人类文明。
这不是和利用“NB头环”与“阿凡达”链接,然后在“潘多拉星球”上拓荒殖民一模一样?
洪烨一开始还以为这本《阿凡达历险记》是詹姆·哈利写的,结果书上显示作者名叫克劳德·M·马丁,而这本小说的出版时间也很早,显然不可能的是詹姆·哈利写的。
既然不是詹姆·哈利写的,那为什么书中所描述的内容,会和现实中这么相近呢?要说巧合,那也真的是太巧合了,就连很多名词术语都一样,什么“潘多拉星球”啦,什么“阿凡达”啦——这样的名词很出戏的,搞得洪烨还以为詹姆·哈利也是穿越过来的呢!
要说不是巧合,总不会是詹姆·哈利以这本《阿凡达历险记》所描述的背景世界为蓝本,硬生生的创造出了一个“潘多拉星球”吧?这可比在4.2光年外发现“潘多拉星球”更加扯淡。
洪烨合上了《阿凡达历险记》这本书,想来想去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干脆嘀咕一声:“不想了,等明天天亮了把这个问题丢给小凌珑,让她脑阔疼去。”
然后,洪烨拿起了最后一件东西,一个款式非常老的机械键盘,灰白复古键帽,他试着敲打了一下,咔哒咔哒作响,妥妥的青轴无疑,看起来很有年代感了,但是用起来手感却非常好,咔哒咔哒的声音听着也非常的带感。
洪烨看了一下数据线,却是非常特别的三角形接口,这样的接口他可从来没有见过。
一个古董机械键盘能起什么作用?
洪烨想了想,突然灵光一闪,就将其他东西都分解成粒子,然后再用更多“万象粒子”凝聚出那显示器如同孔雀开屏一般的计算机阵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