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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齊名面上一楞,嘴裏沉吟裏想了想,道:“你想保李明?”
“不錯!”李建寧一臉嚴肅說道。“我相信李明那孩子沒有殺人,僅憑一張遺落在案發現場的身份證,就懷疑他是兇手,這是不是太武斷了一些啊!”
李建寧之所以出面保李明,不僅他相信李明的人品,而且還相信證據。
當於天明被殺的時候,他遠在幾百裏外的安定縣高山村,他怎麼可能會在幾個小時內,跑宜揚市殺人,然後再回去高山村?
所以李建寧就決定在這裏擺下酒席,爲李明作保。
李明爲了自己的女兒,三番兩次遭遇刺殺,這種人怎麼會是殺人犯呢!
張齊名聽見他這話,卻忍不住皺着眉頭道:“可是以於明山的脾氣,他同意嗎?”
雖然他也不相信李明會殺人,可是發現的所有的證據都對李明很不利。
況且李明還有進過監獄的紀錄,這樣的經歷對他十分的不利,因爲只要有案件發生,所有人的目光都懷疑到李明的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