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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明宇來到鄉政府門口的時候,看到羣衆們很激動,他抬起手來對大家說道,“我是張明宇,大家能不能聽我說兩句。”
衆人見張明宇真的來了,其中一個人問道,“張鄉長,你是主管計生站的領導,法律條文中有沒有關於毆打懷孕婦女而不受處分的條文?”
“沒有。”張明宇說道。
“那如果我媳婦死了,有不償命的道理嗎?”懷孕婦女的丈夫站在前面大聲地質問。
“沒有。”張明宇說這話的時候古井不波。
“那我現在要你把那個傷害我媳婦的人交出來,爲什麼他們不交出來?”懷孕婦女的丈夫又大聲嚷嚷道。
“你媳婦現在情況怎麼樣?”張明宇問道。
“我不知道,我現在就想着把害我媳婦的那個人繩之以法。”男人義憤填膺地說道。
“交給你們讓你們繩之以法嗎?那還要公安局派出所幹什麼?”張明宇反問道,“你們這樣的態度就是不對的,你們要相信政府,我們做的任何事兒絕對是公平的。”
“張鄉長,害我媳婦的壞人跑了怎麼辦?你們究竟會對他們有什麼樣的處理,我必須知道。”男子不依不饒。